遺產特留份

檢視模式:
  • 發佈日期
  • 文章標題
  • 瀏覽人次
  • 收藏
  • 分享

立法院28日在朝野無異議共識下,三讀通過《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正式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象徵實施多年的制度走入歷史。未來在沒有子女、父母已過世的情況下,若被繼承人生前立下合法遺囑,指定將遺產全數留給特定人士或公益團體,兄弟姊妹將不得再主張特留分。 根據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民法》第1223條

繼續閱讀...

文章分類

我們每天都會在專頁發佈精選的文章!
按個讚吧,保證不會令你失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