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發現金1萬元今(24)日起開放郵局臨櫃領取,財政部提醒,臨櫃作業開放領取普發現金的第一週將採分流制,呼籲民眾記得要看清楚是否輪到自己身分證號碼尾數,別白跑一趟了。
一、開放領取時間
自114年11月24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
115年4月1日至115年4月30日止,在國內出生並領有出生證明之國民,且其生母或生父符合領取資格者,於115年5月22日前至郵局領取。

1. 請於郵局儲匯營業時間至櫃檯辦理:
2. 建議下載並開啟「行動郵局」APP
直接點選「據點查詢」(或登入後點選「更多」/「據點與服務預約」)功能,可查詢最近之郵局,協助導航至該局,並可使用線上取號服務,節省臨櫃等候時間。
二、需準備證件
1. 本人親自領取
領有健保卡者,應持具照片之健保卡,如健保卡沒有照片或照片不足資辨識為本人時,須另持具有照片且足資辨識為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限國民身分證或中華民國居留證)正本佐證。
未領有健保卡者,應持國民身分證或中華民國居留證正本。

2. 委託代領(不須填寫委託書)
親友(即受託人)持具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包含健保卡或國民身分證或中華民國居留證)正本。
發放對象(即委託人)的健保卡(如委託人未領有健保卡,應出具其國民身分證或中華民國居留證正本;如委託人未領有健保卡且未領有國民身分證者,應出具其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三、領取流程

1. 郵局臨櫃辦理→領取資格確認及當場核對金額無誤後簽收。
2. 分流作業:臨櫃發放作業第1週(114年11月24日至114年11月29日),依「臨櫃領取人」之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尾數辦理單、雙號分流。
週一、三、五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尾數「單號」(1、3、5、7、9)者可領取。
週二、四、六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尾數「雙號」(2、4、6、8、0)者可領取。
3. 臨櫃領取人為年長者(65歲以上)或身心障礙人士,不實施分流,將優先引導至友善服務窗口或無障礙窗口辦理。
更多關於普發現金詳情請見財政部專區:「全民+1 政府相挺」普發現金廣宣網站(https://10000.gov.tw)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責任編輯:o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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