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處發生火災 房客該負責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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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5-17 10:38
  • 更新:2018-07-26 14:33

租屋處發生火災 房客該負責賠償嗎?

(圖/shutterstock)

 

充電引發火災,誰該負責...

台中林同學問:

幾個月前在租屋處因手機充電而引發火災,

雖然沒人傷亡,

但牆壁及電器卻有所損傷,

現在房東要求全部賠償,

我真的該負責嗎?

以下是包租公律師蔡志雄的回答,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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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釐清原因,再追究責任歸屬

常見的居家失火可分成幾種類型,

包括電線短路或老舊、使用電器或抽菸不慎、

隔間套房線路分配不當等。

若不幸發生火災意外,

處理方式是先報警請消防隊撲滅火勢,

再進一步釐清火災原因,

才能追究後續責任歸屬。

 

《民法》規定

承租人必須負起善良管理人義務

也就是說,若房客在牆壁上敲打造成房屋損害,

代表房客沒有負起「善良管理人」責任,

按照法院判例,屬房客違約,

房東可從押租金中扣除修繕費用。

前例屬於一般賠償責任,

不過,法律考量到房客是經濟弱勢的一方,

因此民法在火災責任的過失規定,

相對減輕房客的責任。

根據《民法》第 434 條規定,

房東與房客因賠償問題打官司,

必須由房東提出房客的重大過失證明(包含故意),

才能要求房客負賠償責任。

 

 

何謂「重大過失」?

簡單說,就是不合一般常理的情況,

比如不能在床上吸菸或室內燃燒東西等,

因此房客在床上吸菸引起火災,

就會被認定為房客的重大過失。

回到林同學的問題,若最後火災鑑識報告結果,

判定起火原因是電線老舊而引發充電器燃燒,

代表房東沒有盡到修繕責任,

因此依法不用負損害賠償責任;

相反的,房客甚至可以要求房東須將設備恢復原狀,

並減少租金;

若損壞狀況嚴重導致無法居住,還能要求解除租約。

 

民法對「過失」責任認定

1. 抽象輕過失:

違反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者。

比如房客在屋內敲打牆壁。

2. 具體輕過失:

違反與處理自己事務同一注意義務者,

有具體輕過失責任。例如使用電線走火。

3. 重大過失:

違反一般人之注意義務者,

 

 

定型化租約,偏向保障房東!

雖然法院對房客負擔的火災過失責任相對較輕,

但市面上銷售的一般定型化租約,

卻比較偏向保障房東,

因此簽約時房客要特別註明防火相關約定,

釐清責任歸屬。

 

平時養成良好習慣

保障自身權益

此外,日常生活中應養成隨手關電源的習慣,

也可上台電網站,查詢電器耗電量與安培數,

避免用電量過大,或是請房東加裝插座,

任何的電器物品損害與修繕最好都由房東負責,

如此可保障自身權益。

 

在外租房一定要仔細看清楚

以免日後產生許多糾紛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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