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保險與信託 留愛給家人

Money錢

Money錢

  • 2017-02-13 17:06
  • 更新:2018-07-26 14:33

做好保險與信託 留愛給家人

(圖/shutterstock)

 

 

做好保險與信託

留愛給家人

國內最近發生兩件大家關注的事件,

一是台南震災造成莫大生命財產損失,

引起大眾對於保險相關議題的關注;

另一則是長榮集團的爭產風波,

讓大家注意到信託的重要性。

保險金信託,主要目的是期望經由公正且

可信賴的信託機構來管理保險理賠金,

以確保受益人能受到妥善的照顧,

已下和大家分享其優點如下:

 

繼續看下去...

 

(贊助商連結...)

 

 

保險 7 大優點

1. 成立當下就可規畫身後保險理賠金的運用方式

2. 讓保險金免遭他人覬覦

3. 可事先約定保險理賠金的投資範圍

4. 可事先規畫保險理賠金給付及分配方式

5. 可設信託監察人

以確實照顧想照顧的人,不被他人不當挪用

6. 財產可世代進行安全合法移轉

7. 避免家族紛爭

 

國內保險公司未兼營

信託功能難發揮

目前保險公司雖然也與銀行合作

推出「保險金信託」業務

由於依國內信託法及稅法規定

自益信託未來剩餘財產會有遺產稅問題

而他益信託又馬上得面臨課徵贈與稅

因此,現行作法並無法達到保障弱勢族群功能

於是政府在 2007 年起著手修改保險法

希望能利用稅法優惠

來鼓勵推動保險信託業務

 

; cursor: pointer; font-family: arial, sans-serif; font-size: 13px;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 tabindex="0" target="_blank">引越し総合案内所)

 

信託業者

可代為繳付續期保費

雖然銀行業者(兼營信託業)

也曾爭取金錢信託契約所購買之人壽保險

是否可類推適用信託財產

及受託銀行得否被指定為受益人

而享有免稅的優惠

但依 2009 年 4 月 23 日

金管保三字第 09800051850 號函示:

按保險法第 138 條之 2 第 2 項規定已明定

由保險業擔任保險信託之受託人

信託業者因非於保險法規定之範圍內

故並不適用保險法第 138 條之 2 規定

 

與其留下萬貫家財讓子女反目成仇

不如先做好保險與信託規畫

 

如果覺得這篇文章有幫助,先按個讚哦!

 加入Line好友,即時追蹤更多理財好文!

 

更多勵志人心的故事 ...

推薦這本《Money錢》2017 年 2 月號第113期 給你

 

 

 

本文由 Money錢 授權轉載,

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Money錢

Money錢

Money錢雜誌,是台灣理財‧投資‧股票‧基金‧退休‧保險規劃學習網。https://money.cmoney.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