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忍耐帶來的是自己的 遍體鱗傷,何不灑脫的 斬斷關係?

時報出版

時報出版

  • 2019-05-06 11:14
  • 更新:2020-09-22 10:27

如果忍耐帶來的是自己的 遍體鱗傷,何不灑脫的 斬斷關係?

 

【編聊邊看,我想讓你知道的是】

會在人際關係中受傷的人,

絕大多數都是因為涉入太深,

這一點請務必牢記在心。

介入太深、距離太近,

容易隨他人的情緒起舞,

讓自己被耍得團團轉,

所以必要時,也應當學著不理會對方的心情。

 

繼續看下去...

 

(贊助商連結...)

 

文 / 佐藤大和

 

太過照顧別人的情緒

反而會造成悲劇收場

筆者在事務所成天傾聽當事人的心聲,

有時心裡不免嘀咕:

「我其實沒必要照顧對方的心情到這個地步。」

調解離婚或外遇問題時,

有的當事人會因為克制不住憤怒而充滿攻擊性,

相反的,卻也有人因為替對方想太多,

而讓自己一直陷在死胡同裡走不出去。

筆者不是不能理解人

因為多情而斬不斷關係的為難,

但如果因為他人而造成自己心理崩潰,

那就本末倒置了。

 

無論是男女感情糾紛,

還是職場或校園裡的人際衝突,

因為太為對方著想,

反遭背叛而受傷害的例子不勝枚舉。

然而,如果放任自己受他人的情緒操控擺弄,

最終往往會以悲劇收場。

 

忍無可忍時就該斬斷關係

如果明知自己會受到對方的情緒傷害,

那就寧可無視對方,而選擇自我保護。

但倘若連無視對方,

都會造成自己的心理負擔,

那麼你還有另一種選擇,

就是斬斷雙方的關係。

 

大家都說這是個人情淡薄的時代,

人與人之間難得溝通。

但是教筆者無法想像的是,

現代人卻似乎比過去更缺乏絕交的勇氣,

原因就在於大多數人都「害怕被討厭」。

人緣好的人不怕被討厭。

他們客觀地堅持自己的原則,

所以在與人交際往來的時候能做到「不勉強」,

也就不會給自己累積壓力。

不善於在人際關係上拿捏分寸的人,

不妨給自己訂下準則。

筆者也給自己訂下這樣的準則,

那就是—只忍耐對方三次,

讓我忍無可忍超過三次就絕交!

 

 

對人的喜愛、討厭、忌妒、

憎恨等情緒感受,

都是感情在運作。

感情是會用盡的,

無論哪一種感情都像金錢一樣,

耗用以後會越變越少。

 

因為別人的過錯,

而讓自己一再面臨暴跳如雷的壞情緒,

這就像不斷浪擲自己的金錢一樣,

你不覺得這簡直是暴殄天物嗎?

正如同不該無端浪費自己的錢財一樣,

感情也要「省著用」,

面對浪費我們感情的人,

「無視」他們是必要的。

 

願意陪伴他人情緒、照顧他人心情的人,

是體貼善良的好人。

但是因為自己的體貼善良而傷害自己,

陷入心力交瘁的絕境時,

無謂的災禍就容易上門來。

 

 

閱讀更多好文,成就更好的自己:

 

本文摘自《99%的糾紛都可以避免》

作者:佐藤大和 / 譯者:胡慧文 / 出版社:時報出版

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責任編輯 / Stella )

( 首圖來源 / shutterstock )

 

時報出版

時報出版

時報出版:https://www.facebook.com/readingtimes.fa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