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shutterstock)
全世界都一樣,
無論給什麼人、什麼東西取名字,
多少都講究點姓名學,
因為名字取不好可是會禍害終生、罪連九族的。
而台灣醫療系統裡的「急診」這個名字,
很顯然就取壞了!
急診,英文是 Emergency Department,
美式英語簡稱 ER,英式英語簡稱 ED。
Emergency=危急情況、Department = 部門,
合起來就是:危急狀況需要去的部門!
(為什麼上起英文課來了?)
但是中文的「急」,不僅指「危急」,
還有「緊急」、「著急」跟「我很急」;
而「診」又太容易跟「門診」、「診所」、
「求診」聯想在一起。
因此,很多台灣民眾誤會了
「急診」就是「我很急的時候去掛的門診」
或是「家屬很急的時候就該去這裡求診」!
(怎麼又上起中文課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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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力氣在醫院拍桌打人,
不如轉頭另請高明!
人在急的時候的確沒有好心情、
好臉色、好態度,連智商點數都會降低,
但是你急、人家也急、大家都在急,
到底誰比較急?誰說了算?
總不能病人、家屬先在急診室外打一架做決定,
於是有「檢傷分類」的步驟。由誰負責?
當然是專業的醫護人員
(給剛剛走進來正在大呼小叫的那位家屬負責,你服氣嗎?)
如果到急診求助的民眾
不願意相信醫護人員檢傷分類的專業,
那麼你也不要浪費力氣拍桌子打人了,
你根本應該立刻轉頭就走另請高明,
檢傷分類你都不信任了?你敢給他醫?
在澳洲,不像台灣到處都有小兒科、骨科、
婦產科等各個專科的專科醫生可以求診,
而是必須先透過 GP – General Practitioner (俗名:家庭醫生)的診察,
GP 認為有必要,才會幫你寫轉介單轉診專科醫生。
拿到隆重如聖旨的轉介單(Referral letter)後
可不是到樓下就可以直接加掛另一診喔(還不加價)!
而是回家自己聯絡專科醫生的辦公室,
看專科醫生接下來哪年哪月哪日有空可以見你,
然後就是漫長的排隊和等待,
戲棚下站久了總有一天會輪到你…
至於那昂貴的專科醫生會診賬單就不提也罷了。
如果真的很緊急不能等怎麼辦?
那當然要去 Emergency Department,俗名:急診。
但是 Emergency Department顧名思義就是
針對治療有 Emergency,危急情況的病人。
所以在澳洲,真正來到急診的病人都是情況緊急的,
如果你的情況完全不屬於 Emergency,
那檢傷分類的醫護人員是會叫你回家吃止痛藥
(澳洲急診是不給藥的喔!自己去找開 24 小時的藥局),
或是等隔天早上 GP 開門營業了再去找 GP 治療!
4 小時能看到醫生,已經很幸運了!
眾多的緊急之中又有分:
急到不能再急、超急、非常急、很急、有點急…。
由誰來分類?答對了,一樣是醫護人員。
沒有到危及生命的情況,
在急診裡優先順序就被排在後面,
什麼意思,就是「等」就對了啦!
有點急又不是太急的狀況,
等上 4~6 小時都是小 case,4 小時能看到醫生,
已經算 Lucky 的了!
等到所有情況比你緊急的病人(不是比較著急噢)
都處理完了,才會輪到你。
有的時候明明看候診區都沒人了為什麼還輪不到我?
該是時候拍桌子大吼、找議員來關說了嗎?
對不起,因為急診後方的救護車還不停地在進站,
救護車載來的傷患情況都比你危急!
所以暫時還沒輪到你。
如果你還能拍桌大吼打電話,
那表示你應該回家。
因此,在澳洲提到要去急診,可說是人人聞之色變,
驚恐到還會跟醫生商量:「真的嗎?不能等到明天嗎?」
在非營業時間生病,可以播打專線
尤其是父母,碰到必須要帶孩子去急診時,
第一件事就是確定 3C 裝置跟行動電源都充飽電,
最好還下載幾個新遊戲、準備好影片,
當然食物也是要帶的,
澳洲可不是走出去轉角就有 7-11…。
(不要笑,愛過才知情重、醉過方知酒濃,
去過澳洲的急診才知道要怕!)
澳洲 GP 的診所普遍在下午 5 點就下班關門了,
在「非營業時間」裡,
一般民眾不清楚自己或家人的情況,
是不是嚴重到該去急診絕對是情有可原的。
所以澳洲推出了 After Hours GP Hotline 的政策:
有一個免費專線供民眾播打,
電話那頭有專業的醫護人員
會根據你所陳述的狀況給予初步的診斷,
或是透過電話教導你該做什麼初步的處理。
如果他們認為情況危急,就會建議到急診求助。
另外一個折中的制度是 After Hour GP。
民眾可以播打專線說明自己或家人的情況,
如果符合緊急情況的條件,
接線生會直接建議你到急診求助,
若是不那麼緊急,則會安排醫師到家裡訪視。
但是醫師數量有限而且全省走透透,
通常等醫師到府也已經是 3~4 小時甚至更久以後的事了。
但好處是你可以在家裡舒舒服服的等,
對家裡有多於 1 個小孩的家庭也很方便,
不需要拖三拉四的到急診苦等。
急診的等待時間這麼長,
澳洲人真的不抱怨?沒有醫療糾紛嗎?
當然有,曾經有一個轟動一時的新聞
是一位孕婦等待太久結果在廁所內流產了。
但是沒辦法,急診裡面的確還在處理更危急的病人,
任何人都沒有錯。
那澳洲急診有沒有人鬧事,當然有!
都說「樹大必有枯枝,人多必有… …」
(咦?我沒說噢,是你說的),
這時候高大壯碩(而且通常是光頭)的警衛人員
會立刻出現制伏鬧事者,
同時荷槍警察也會趕到,
名正言順的逮捕鬧事者。
鬧事的人在這個過程中
就算被貓了幾拳也沒處喊冤,
醫院絕對不會道歉!
民意代表絕對不敢帶你出來開記者會!
誰叫你鬧事在先?
而在澳洲,
醫療暴力要面對最高 14 年以上的刑責。
難怪警察逮捕的名正言順!
譯:如果你覺得對護理人員、醫生、
救護車的救護人員暴力相向是對的,
我們會給你 14 年的時間再好好的想一想
反觀台灣,
急診裡有太多心裡急但是病情不急的病患和家屬!
他們誤以為急診
就是可以快速提供醫療解他們心頭之急、時間之急的地方,
完全把急診當成得來速在使用!
最糟的是醫療院所為了迎合民眾,
帶頭要求急診醫護人員提供得來速的服務!
台灣的急診不是得來速!
不是給著急民眾掛號的門診!
台灣的急診要想讓工作其中的醫護人員
發揮最高的工作價值,
就必須堅持只醫治真正需要急診的病/傷患,
這樣的急診才有尊嚴!
台灣的急診要得到尊重,需要就醫民眾改變心態,
但是大環境不改變,
動不動護理長、醫院高層就出來鞠躬道歉,
民意代表沒先還原事實真相、釐清責任,
就大動作招開記者會指責醫護人員,
如何能期待民眾轉變態度?
( 民意代表們是忘了醫護人員是一大票倉嗎?
還是他們都想說醫護人員都忙著工作不會去投票?)
若是台灣從醫院本身到整個社會氛圍
都縱容民眾的無理取鬧、
不尊重急診的醫療專業,
那麼台灣的急診
永遠都只會是被人吃夠夠的得來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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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CMoney編輯/ㄆㄆ)